12月9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2〕42号》,对珠海市石景山施工地道透水14人逝世事端的项目经理追责:
刚刚,住建部再下发《建督罚字〔2022〕47号》和《建督罚字〔2022〕48号》,对事端的施工总承揽单位和实践施工总承揽单位追责:
2021年7月15日,坐落珠海市香洲区的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地道右线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掌子面拱顶崩塌,诱发透水事端,形成14人逝世,直接经济损失3678.677万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地道“7.15”严重透水事端调查报告的批复》确定,该事端是一同严重出产安全责任事端。
你单位作为中标施工总承揽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辅导、查看不力。
我部依法作出《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定见奉告书》(建督罚告字〔2022〕31号),你单坐落2022年9月21日签收,并提出书面申辩。经研讨,我部不予采用有关申辩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则,我部决议给予你单位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特级资质降为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一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议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请求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痛心!珠海地道透水事端14人悉数罹难!3D复原事端通过!广东全省危大工程全面罢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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