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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公告(155人)

发布时间:2024-09-09 06:43:52 | 来源:江南在线登录入口官网下载 | 游览:1

内容摘要:...

  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企业主要负责麒麟至师宗、罗平至八大河高速公路建设,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运营管理工作。

  麒麟至师宗、罗平至八大河高速公路将于2021年10月正式运营,为保证运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能力和实干精神的用人原则。

  (3)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过硬本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拓展业务的创新精神;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嫌疑犯,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5)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本次计划招聘10个岗位,共155名员工。其中收费员66名,内保35名,监控员20名,工程技术人员8名,财务处处长1名,主办会计1名,高压电工3名、隧道机电管理员4名,消防人员11名,消防车驾驶员6名。招聘人数及对应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程序进行。

  (2)报名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兴龙党员培训中心宾馆1号楼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重复报名。合乎条件的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包括《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对应所报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方面技术职称、工作经验、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并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来核对,确定是不是一致。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核检查按不低于1:2,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检查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4)考生入场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以便查验。

  (5)笔试成绩单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公示3个工作日。

  (2)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相关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养和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5)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综合得分权重比: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权重汇总考试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并进行公布。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按确定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征信记录、有无违反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做全面考察。

  (2)对反映有影响考察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可进入公司做试用。

  以上工资含个人社保,试用期满后被公司正式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依法享有国家、公司规定的相关假期。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过程中,公司将于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程序,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的应聘人员将不再通知。

  (三)拟聘者若获聘用,须在本公司通知的正式报到日之前与原所在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国家相关教育部门出示的有关学历(学位)认证。

  (五)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其近姻亲关系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